各部门:
按照上级市属管理部门的要求,为保障我校待报废化学药品(以下简称“报废药品”)安全、有序的顺利移交和安全处置,请各相关学院按照以下要求,统筹安排,做好准备工作。
一、成立“江苏科技大学报废化学药品专项处置工作”工作小组
组长:陈澜(国资处处长)
成员:王 雷(保卫处副处长) 王新刚(国资处副处长)
陈立庄(环化学院副院长) 王宇鑫(材料学院副院长)
郭纪源(理学院副院长) 张国昌(粮食学院副院长)
吴 萍(蚕研所、生物技术学院副院长)
董真真(环化学院) 师一粟(环化学院)
徐玲利(材料学院) 李晓喜(理学院)
张歆炎(粮食学院) 尤在芝(蚕研所、生物技术学院)
汪红 李红梅 李秋霞(国资处安全科)
二、报废药品范围
1.前期统计上报过、已提交过纸质清单的过期不明药剂(涉及学院有环化学院、材料学院、生技学院、理学院和粮食学院);
2.2020年度12月份搬迁扫尾处置清单中被新宇挑出来,不能被新宇处置的药品(主要为不能焚烧处置的);
3.除了剧毒品名目类、有毒性类的,学院不再使用的、不能被新宇处置的部分药品。
三、回收要求
1.严禁混入剧毒品名目类、有毒性类药品;
2.各学院把握,原则上新增的药品重量不能比上报的多出太多(接收单位原话)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以上工作小组成员到现场进行督查和交接(学院可自行加派人员到场协助本院药品的交接);
2.移交当天,有新增药品的学院,打印好纸质清单、分管院长和院系负责人签字,一式三份,带到移交现场。
五、移交地点
江苏科技大学梦溪校区相关学院实验室。
六、时间安排
2021年1月14日(本周四)上午
七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李老师 电话:84403633 18262889231
国有资产管理处
2021年1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