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“江苏科技大学报废化学药品专项处置”移交工作的通知

作者:发布时间:2021-01-12浏览次数:430

各部门:

按照上级市属管理部门的要求,为保障我校待报废化学药品(以下简称“报废药品”)安全、有序的顺利移交和安全处置,请各相关学院按照以下要求,统筹安排做好准备工作。

一、成立“江苏科技大学报废化学药品专项处置工作工作小组

组长:陈澜(国资处处长)

成员:王  雷(保卫处副处长)    王新刚(国资处副处长)  

陈立庄(环化学院副院长)  王宇鑫(材料学院副院长)

郭纪源(理学院副院长)    张国昌(粮食学院副院长)

吴  萍(蚕研所、生物技术学院副院长)

董真真(环化学院) 师一粟(环化学院)

徐玲利(材料学院) 李晓喜(理学院)

张歆炎(粮食学院) 尤在芝(蚕研所、生物技术学院)

汪红 李红梅 李秋霞(国资处安全科)

二、报废药品范围

    1.前期统计上报过、已提交过纸质清单的过期不明药剂(涉及学院有环化学院、材料学院、生技学院、理学院和粮食学院);

    2.2020年度12月份搬迁扫尾处置清单中被新宇挑出来,不能被新宇处置的药品(主要为不能焚烧处置的);

    3.除了剧毒品名目类、有毒性类的,学院不再使用的、不能被新宇处置的部分药品。

三、回收要求

    1.严禁混入剧毒品名目类、有毒性类药品;

    2.各学院把握,原则上新增的药品重量不能比上报的多出太多(接收单位原话)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    1.以上工作小组成员到现场进行督查和交接(学院可自行加派人员到场协助本院药品的交接);

    2.移交当天,有新增药品的学院,打印好纸质清单、分管院长和院系负责人签字,一式三份,带到移交现场。

五、移交地点

    江苏科技大学梦溪校区相关学院实验室。

六、时间安排

    2021114日(本周四)上午

七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李老师      电话:84403633  18262889231




国有资产管理处

2021112